走进群众满意科室——记群众满意科室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
作者:
记者 刘盛
2008-9-23 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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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吟护法正气曲,谱写爱民和谐风。”走进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狭小的办公室墙壁上挂满了锦旗。“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而法律援助中心是党和政府关怀弱势群体的一扇大门。因此我们一定要用我们的‘心’和‘情’去点亮这些受伤之烛,让原本‘山重水复’的弱势群体产生‘柳暗花明’的感觉,使长期郁结在心头的坚冰得到融化。”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李意娜说。
为适应构建和谐社会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该中心不断完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到目前为止,我区已初步建立了以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12个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和8个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为骨干,64个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点及173个村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为补充的四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体系,初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格局。此外,为使更多的困难群众和处于法律援助边缘线上的低收入群体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经济困难的家庭放宽收入标准,并围绕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开展了送一个微笑、给一声问候、让一席座位、倒一杯开水、给一个圆满答复的“五个一”活动。
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外来务工者逐渐成为新的弱势群体。为此,法律援助中心秉承着“贫者必援、弱者必帮、残者必助、应援尽援”的法律援助承诺,专门为外来务工者设立“无障碍绿色通道”,切实做到哪里有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就在哪里撑起“保护伞”。
今年5月,在六横一家建筑工地从事砌墙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老刘在作业时,不小心从空中坠落,造成股骨粉碎性骨折,如不彻底治愈会造成终身残疾。事故发生后,建筑公司老板与小包工分别拿出了5万元医疗费、2000元生活费。一个月后, 医院下达催款通知书,老刘千方百计联系公司老板,要求他支付医疗费用,但一直被拒。走投无路的老刘只得到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在得知老刘的遭遇后,中心工作人员决定无偿受理此案。
在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多次沟通后,该建筑公司老板拿出了1万元医疗费及相关生活费用,并同意其他赔偿事宜待老刘出院后作进一步协商。“有这样的政策和真心为困难人群服务的机构,我相信世上终有公道在。”电话里,老刘感激不已。
随着大红锦旗和感谢信、感谢电话的日渐增多,法律援助工作在关爱弱势群体、维护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越来越重。“我们每天要接待很多来访者,有时忙得顾不上吃饭,但一想到通过我们的努力和援助服务,能帮助弱势群众走困境,一切就值了。”李意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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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今日普陀
编辑:
陈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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