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代残疾人证本月中旬可更换

作者: 记者 刘盛   2008-9-4 9:10

    从今年起,我国统一制发第二代残疾人证。根据省残联对此项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区从今年9月中旬起对全区残疾人统一换发新式证件。

    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是残疾人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的重要凭证。此次换发对象是具有普陀户籍,符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以下简称新的《残疾标准》)的各类残疾人。凡持有第一代残疾人证、且原始档案齐全和新办证人员,均按照新的《残疾标准》进行残疾等级评定,评定后核发第二代残疾人证。换发新证以申领自愿、属地管理为原则。

    第二代《残疾人证》由国家残联统一制发,套印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章。其中,视力残疾人证采用红色磨砂人造革皮面,其他类别的残疾人证采用绿色磨砂人造革皮面。残疾人证号以全国公民身份证和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代码为基础,实行全国统一编码,编码格式一律实行20位编码,由18位公民身份证号加1位残疾类别代码和1位残疾等级代码组成。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期限为10年。

    根据安排,我区残疾人的残疾评定工作由区卫生局、区残联指定的具有残疾评定资格的医院即区人民医院、中医院的评定医师承担。其中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和多重残疾可直接在区人民医院、中医院进行评定;精神残疾既可在区人民医院、中医院进行评定,也可在舟山第二人民医院进行评定。

  如需申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可于本月中旬开始持区残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及相关疾病诊疗资料等到各定点医院进行残疾评定,然后持评定结果到区残联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

来源: 普陀新闻网  编辑: 李盛辉
 
相关稿件:
 

普陀新闻传媒中心
舟山日报
舟山晚报
浙江日报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