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来到区司法局、东港街道视察社区矫正工作。
据了解,我区作为省内社区矫正第三批试点县区,从2007年3月正式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为做好试点工作,我区建立了区、镇(乡、街道)二级工作网络,创造了“接、矫、解、跟”四步工作法,制定《普陀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制作《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等51种表式,建立一人一档,实行宽管、普管、严管三级四等管理。截至2008年8月20日,司法行政机关累计交接管理的社区矫正对象182人,其中已期满解矫的36人,现已交接在管的146人。
在实际工作开展中,各乡镇(街道)坚持从实际出发,组织矫正对象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公益劳动、思想汇报、谈话等,并在生活安身、工作就业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帮扶。部分乡镇(街道)还为有专业技能技术的矫正对象提供就业机会,做到了“暖情”、“促矫”、“促经济发展”三不误。目前在管的146名矫正对象,无一脱管、漏管,无一例重新犯罪。
在全面了解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后,区政协委员们认为,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人性化的执法活动,是一种以心换心的工作。社区矫正工作的任务就是关心、鼓励、引导、帮助、监督矫正对象,让他们在反省自身错误的同时,自我调节、自我完善、重新回归社会。区政协委员们表示,他们要充分发挥参政议政工作,给矫正对象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空间,让他们学会做人,做个守法的人。